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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15-07-02 12:52:26 来源:www.b82.bet 作者:政策法规处打印本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请参阅《指南》。

 一、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政务信息 公开事项分类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分为八大类。

 1. 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和内设机构(处室设置和联系方式)。

 2. 法规政策。按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

 3. 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服务自治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4. 统计与报告。主要包括自治区招商引资统计报告。

 5 、区外投资企业服务信息。主要包括区外投资企业服务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办事时限( 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

 6. 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招商引资信息、经济技术协作信息和其他信息。

 7. 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其公开选任干部的有关条件、结果。

 8 、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但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信息名称

文号

公开类别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依据

载体类型

记录形式

存放位置

公开时限

关键词

1. 索引号

 索引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 单位代码、分类号 、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四部分组成,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 - 分类号 - 信息生成年份 - 流水号。

 2. 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 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3. 文号

 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代、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4. 公开类别

 政务事项或信息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5. 依据

 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所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范围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www.msi-cn.com )。

 2 .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内容和特点,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载体或方式公开: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

 (三) www.b82.bet、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四) 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其他会议;

(五) 机关办公场所的电子屏幕、公告栏等;

(六) 档案室;

(七) 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3 .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将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务事项或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 .公开范围

除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

2 .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申请的提出

填表提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 《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可直接在受理机构所设的公共查阅室领取,也可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两种:

 ( 1 )交表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 2 )交表申请人可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 .申请处理

 ( 1 )、登记处理信息公开的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当场登记

 ( 2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 3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收到政务公开 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 申请公开的 政务事项或信息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

 ( 4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依申请提供政务公开信息,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治区招商发展局不依法履行 政务事项或信息 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监察室或者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0991-4152811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机构是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

 办公时间:夏季 9 : 30-13 : 30 , 16 : 00-19 : 30

 冬季 10 : 00-14 : 00 , 15 : 30-19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991-4152823 4152837 4152853 4152801 

 传真号码: 0991 415283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招商发展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 830042

  附表:招商发展局 政务信息 公开申请表

 附表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政务信息 公 开 申 请 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 / 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所需政务事项或信息情况

 

 

所需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 政务事项或 信息的用途

 

 

 

 

 

获取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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