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文件要求(财驻新监〔2017〕121号),现将2016年预算再次做如下补充公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对“细化程度-三公经费”公开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我局局机关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9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费49.5万元。上述内容于2016年1月29日按公开要求已在部门网站“www.b82.bet”上全部作了公开,现于2018年5月18日在门户网站“www.b82.bet”再次公开。
二、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1.局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安排45.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局机关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
3.所属自治区区外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安排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4.所属自治区招商信息网络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安排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以上内容按照整改要求于2018年5月18日重新在门户网站“www.b82.bet”再次公开。
特此说明。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