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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核心区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17-11-22 06:20:17 来源:新疆政府网 作者:打印本文

       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科技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了专题发布。《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在2020年将新疆打造成中亚、西亚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区域性创新高地。

科技中心建设是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途径。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区将把科技中心建设成为集科技合作、信息互通、战略研究、人才交流、新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培训、成果推广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创新聚集区,带动核心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能力。通过该中心建设,2020年新疆总体创新水平将进入全国创新型省区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2016年这一数据为51.8%)。

据了解,科技中心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建设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科技创新人才基地、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产业园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六个方面内容。在具体实施中,到2020年,我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院士工作站数量由30个增加到50个,并积极争取设立1个至3个国家级科学家工作室;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目前是5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

近年来,我区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不断提高,新疆与中亚国家间的科技合作总量已占全国的80%。2016年,新疆成功实施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俄专项、政府间合作项目18个,安排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58个,总投资达2.47亿元。目前我区已经建成10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0个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涉及农业、畜牧业、矿产资源勘探等多个领域。

原文链接:www.xinjiang.gov.cn/2017/11/22/14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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