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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促进自治区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3-12 14:26:21 来源:新疆政府网 作者:打印本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5


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促进自治区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经信委起草的《关于促进自治区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12日


关于促进自治区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经信委)

  近年来,我区电解铝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但下游加工产业相对滞后,为促进我区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以区内电解铝产业为基础,加快铝加工产业布局发展;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手段,加强与内地省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导向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大铝加工产业投资力度;大力开拓西向市场,建立铝产品出口集聚区;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逐步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方向发展,促进铝加工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坚持国家对我区电解铝产量的控制目标,实现铝锭产销总量不超标。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产业绿色设计制造,持续促进节能降耗;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

  坚持产业延伸。坚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延伸产业链条,生产下游高端产品,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产业技术、工艺、装备不断创新,加快智能工厂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人才培养,激发创新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全区形成5个铝加工产业基地和2个铝产品出口集聚区,力争实现70%以上的电解铝在疆就地加工,铝锭产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以内,形成千亿元的产值规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实现绿色发展,努力打造新疆成为我国重要的铝产业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

  四、重点工作

  (一)发展方向。

  大力发展圆锭(棒)、扁锭、线杆、民用板带用铸轧卷坯、压铸铝合金锭等初级加工产品;积极发展一般建筑和工业用铝管棒型材,铝线杆和线缆加工,轧制铝板带、铝箔;鼓励开展高精度板带材、高性能工业型材的技术开发、技术集成和工程化应用;进一步壮大特色铝电子材料产业,包括蓝宝石晶体及上游高纯氧化铝、下游晶片加工产品,电极箔及下游电解电容器产品。最终逐步形成铝加工初级、中级产品再向下延伸加工制造终端产品的格局。

  (二)产业布局。

  1.准东开发区铝材加工基地。发展圆锭(棒)、扁锭、线杆、民用板带用铸轧卷坯、压铸铝合金锭等初级加工产品,开展高精度板带材、高性能工业型材的技术开发、技术集成和工程化应用,逐步向精深加工方向延伸。

  2.乌鲁木齐铝材加工基地。打造高纯铝、高纯氧化铝粉、蓝宝石、电子铝箔、电解电容器,积极发展建筑型材、交通运输用铝板带材等产品。

  3.昌吉铝材加工基地(包括昌吉高新区、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玛纳斯工业园区、阜康开发区)。重点发展线杆、棒材等初级加工产品,以及建筑型材、铝线缆、交通运输用铝等终端产品。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以精深加工为主。

  4.石河子开发区铝材加工基地。重点发展蓝宝石、电极箔深加工及下游产业,同时发展建筑和交通运输用铝挤压材、铸件、锻件深加工产品。

  5.五家渠铝材加工基地。重点发展铝棒(杆)等初级加工产品和铍铝、铜铝、镁铝合金、建筑型材、线缆、交通运输用铝等终端产品。

  6.霍尔果斯铝产品出口集聚区。依托霍尔果斯口岸,以出口铝材大宗商品为主要方向,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开拓周边市场。

  7.奎屯铝产品出口集聚区。依托奎屯保税区和西行班列,建立范围涵盖中亚和欧洲的蓝宝石材料、电子铝箔、铝电解电容器、机械型材等高端铝深加工产品出口基地。

  (三)严格行业准入,对标行业一流。

  铝加工产业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并对标国际、国内一流,不断提高管理、技术、环保和产品水平。着重绿色制造、发展,持续实施节能降耗,实现“三废”循环利用,力争近零排放。

  (四)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

  通过产能置换,加快东部、中部地区铝加工产业铝深加工产业向新疆转移。支持把新疆建设成为全国电解铝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积极引进铝加工行业龙头企业,与区内电解铝企业开展深入合作。鼓励国资及社会资本投资铝加工产业,扶持3—5家骨干龙头企业。每年在疆组织召开一次铝深加工研讨会、铝产业博览会,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投资。

  (五)打造品牌产品和一流企业。

  引进和培养铝加工产业技术、管理人才,建设铝生产、加工、出口的重要基地,形成全国大规模、高品质的企业集群,生产出高端品牌的铝加工产品,打造一批优质的、一流的铝加工企业。

  (六)加强规划研究。

  积极开展铝加工产业研究,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借助高校、研究院所,及时为新疆铝加工产业发展提供对策建议,把铝产业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区新型工业化重点发展的产业。

  五、保障措施

  (一)构建低电价优惠政策。

  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铝加工企业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自备电厂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鼓励铝加工企业与电解铝企业合资建厂,使用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富余电量,营造铝加工企业低电价政策环境。

  (二)实行铁路优惠运价政策。

  铝深加工产品享受大宗出疆货物运价下浮的待遇,并高于电解铝下浮幅度。铁路局接受符合条件的电解铝及加工企业承兑汇票支付运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西出口产品享受西行班列运费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建设与乌准铁路连接的支线。

    (三)扶持铝加工基地和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铝加工基地及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企业项目建设同步。

  (四)多措并举解决融资困难。

  金融负责部门牵头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大对落地铝下游深加工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对信誉好、成长型、创新型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五)设立铝加工产业发展基金和建立期货市场。

  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着力研究并设立铝加工产业发展基金。研究并建立新疆期货市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保证市场的稳定,促进铝加工产业发展。

  (六)鼓励铝深加工企业向终端产品发展。

  鼓励企业铝加工由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延伸升级,并为生产终端产品的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电力供应、便捷运输、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便利,促进铝深加工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新疆工科院校加强对铝产品精深加工专业师资力量培养,引进高级人才,研究开发高端铝加工产品。积极培养在当地就业的企业技术、管理人才,为铝加工产业提供人才、技术保障。研究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学校培养操作人才,促进本地人员的就业,遏制企业抢人竞争局面,切实减轻企业人力成本,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www.xinjiang.gov.cn/2016/02/02/64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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