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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

时间:2015-10-26 11:38:00 来源:新疆发改委网 作者:佚名打印本文

    一、2014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地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力构建以“五通”为前沿、“二合”为载体向西发展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快建设九大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实施“七大战略性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交通发展年”双十工程,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地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2014年全地区预计完成地方生产总值502.7亿元,同比增长(下同)10.1%。一产完成122.9亿元;二产完成219.4亿元,其中完成工业增加值158.8亿元,增长16.8%;三产完成160.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3.4亿元,下降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7亿元,增长14.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2396元,增加130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1096元,增加2091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5%。截止2014年底,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项指标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项指标顺利完成年度时序进度。

    (一)种养殖业效益显著,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围绕构建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坚持以“三个下来,七个起来”统领农业农村工作。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完成总播面积887.4万亩,其中小麦183.6万亩,完成种植计划的104%,小麦总产量69.26万吨,玉米总产量225.5万吨,粮食实现了“七连增”,棉花(皮棉)总产量47.2万吨,均创历史新高。实施退耕减种30.8万亩,新增高新节水58.1万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4亿元,机采棉种植达到145万亩。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140个,年末牲畜存栏488.2万头(只),出栏434.5万头(只)。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发放草原补奖资金2.06亿元,完成禁牧1618万亩、草畜平衡6545万亩、人工饲草料地64万亩。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854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突破1000家,带动基地面积533万亩,带动农户新增收入10.3亿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341个,订单农业310万亩,服务带动8万多农户。全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300元,达到12396元,高出全疆平均水平4100元。

    (二)新型工业化稳步发展,工业经济成为有力支撑

    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和项目带动战略,沙湾帅科30万吨焦炭、中石新能源二甲醚等19个项目建成投运,金风科技三期、中广核风电二期、乌苏玉玺石化等54个上亿元项目开工建设,山东东营五环石化、广东水电等14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落户塔城,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180亿元。园区配套服务功能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年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42.06亿元,驻园企业发展到208家。白杨河矿区总规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乌苏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基地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编制完成《塔城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沙湾纺织服装产业园列入自治区“三城七园一中心”,秦岭纺织、锦鹏棉业、金塔毛纺等10家具有传统优势的民族服装、刺绣、地毯等企业加快发展。

    (三)区域融合不断发展,服务业活力显著增强

    积极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北疆西部区域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克塔向西开放新的国际大通道战略研究》编制完成。加强与哈国在经贸、人文等领域的合作,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东部农产品展洽会”。巴克图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高效运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9.2万吨,货值6585万美元,出口农副产品6.9万吨,其中蔬菜1.8万吨,增长23%。粮食进口落地加工取得突破性进展,巴克图口岸获得全国首批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资质。建立了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机制,活跃边境休闲度假旅游,提升旅游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互办文化交流活动5场(次),组织赴阿拉湖“三日游”3批次,哈国边民互市入境突破5万人(次)。全区已开工建设塔城友好古镇、华宝国际等18个商业综合体,为面向中亚市场搭建了良好平台。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2亿元,增长13.8%;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7.2亿美元,其中进口增长3倍;旅游综合收入19.8亿元,入境创汇1360万美元。

    (四)投资建设成效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现

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0个,开工率100%,完成投资1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0.3%。白杨河引水工程即将竣工通水,36项定居兴牧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完成,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三通一平”开工建设。克塔铁路一期完成投资3.07亿元。克塔高速公路、玛依塔斯风吹雪灾害防治二期工程全线完工,续建新建农村公路689公里。新建安居富民牧民定居及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新增天然气入户1.9万户,开发商品房195万平方米,投资35.78亿元,同比增长15.4%。新增供排水管网153公里、供热管网7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3吨/日。十大特色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43亿元。九师在163团建市选址方案通过兵团司令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沙湾、额敏撤县建市,和什托洛盖建县级市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待批。

    (五)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全地区财政民生支出突破10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5 %。实现城镇就业2.77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4%。社会保险参保81.6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9.7%。城乡居民大病参保人数65.96万人。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项,解决了76个村4.6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牧民定居1007户,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达到8500元。争取落实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52个。启动4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77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地区中医院诊疗中心、地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等工程即将建成使用。“江格尔宫”、乌苏“五馆”综合楼等工程建成投运。和丰职业技术学校获批成立,沙湾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塔城地区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成立地区首家高职院校。

    (六)强化措施力度,受援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与辽宁沟通衔接工作,以就业、教育、人才为主攻方向,全年68个援疆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援疆资金5.3亿元全部到位,实现了自治区要求的“双百”目标,用于民生和基层的援疆资金达95%以上。解决了2.1万人的住房问题,1.7万人生活用水问题,改善1万名学生就学环境,新增供热面积35万平方米。成功引进阿里巴巴产业带落户塔城沙湾县,入住企业已有160余家。安排地区干部人才赴辽宁培训24个班(次)1200余人。结合“访惠聚”活动,开展了辽宁援疆医生走基层义诊活动,义诊患者达5700余人,为基层群众减免费用19.5万元,发放药品价值10万元。

    (七)财税收入稳步提高,金融运行平稳。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0.5亿元,增长1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7亿元,增长14.1%。从主体税种看,个人所得税增长7%,企业所得税增长1.3%,国内增值税增长10.4%,营业税下降1.6%。地区重点税源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42%,财政收入对石油税收依赖程度依然较高。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7.8亿元,同比增长6.9%。财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

    (八)狠抓问题关键,节能减排由升转降

    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力度,从项目源头上把好节能关,审批节能登记表150个,初审上报节能报告书13个,节能审查率达到100%。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会同经信部门先后关停了国电铁厂沟发电厂、屯河额敏水泥、和丰雪山水泥等5条生产线。积极为乌苏永昌建材等15个项目争取各类补助资金1581万元,促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屯河额敏糖业设备改造、沙湾帅科焦化尾气等一批技改项目已竣工投运。通过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节日,采取电视、报纸、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了宣传范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日渐浓厚。地区万元GDP能耗停止连续两年上升,2013年下降2.16%,首次实现由升转降,在自治区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三。

    (九)增强价格调控监管,稳控物价成效明显

    着力提升价格调控能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县相继建立了“副食品直销店”、“爱心菜店”29家,补贴129万余元。实行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完成价格监测周、旬、月、季报及粮油副食品等各类应急监测报近600期(次),采集上报数据8000余笔。对全区105个单位的112个收费证进行年审,年审率达到100%。对“绿色通道”违规收取的19.2万元标书款限期退还,查处地区金融系统价格违法金额300余万元。开通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办结群众各类价格举报36件,办结率100%。

    在“十二五”期间经济健康发展中,虽然10项重要指标提前完成或按时序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但地方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总额5项指标还需下大力气攻坚冲刺。同时,当前还有一些现实问题需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和推进,尤其是塔城地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旧薄弱,旱灾、雪灾等自然灾害还时有发生;工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单一,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社会事业投入不足,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节能减排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受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传导、季节品种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等。

    二、2015年主要目标

    2015年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工业增加值增长16.5%;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自治区下达任务增长22%),工业领域投资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均增加10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以内;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三、2015年重点任务及措施建议

    (一)加快推进力度,促进地区规划完成和编制

    按照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在认真分析地区“十二五”完成情况和自治区、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提出“十三五”规划目标,为地区“十三五”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科学指导。

    (二)多措并举,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

    坚持以“三个下来,七个起来”统领农业农村工作,落实种植业调减计划,合理减少种植总面积。严格执行土地开垦审批权收归地区决定,严禁开荒行为。按照国家《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试点土地开展塔城地区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以棉花价格目标改革为契机,切实调减棉花种植面积,抓紧实施“十二五”末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乌苏市、沙湾县良繁田、高标准棉田建设等关键工程。大力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牧区水利、水土保持等农田水利建设,推行高标准节水灌溉等节水技术。加快发展塔城盆地外向型和乌、沙城郊两大设施农业特色板块,积极完善9个设施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开辟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领域,畅通输出渠道,增加劳务创收,力保农牧民稳定增收。

    (三)优化升级,促进新型工业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地区能源产业特点,重点依托和什托洛盖煤田,打造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积极支持煤矿企业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推动安全改造;积极开展准北煤电基地研究,做好外送电源基地水资源、环境条件、送出等条件的落实,积极争取列入自治区疆电外送计划;依托煤炭资源和油气资源及油砂、油页岩、原盐储量,建设油砂、油页岩、煤制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加工储备园区和盐化工产业,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抓紧编制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通过规划争取政策、资金,吸引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经信、人行等相关部门做好地区小微企业在前期审批、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促进地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四)激发活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继续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五通”前沿、“二合”载体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与周边国家地区文化、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聚集人气、开拓市场,争取进出口贸易实现双向发展、双向突破,促进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出口方面,充分发挥巴克图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作用,支持骨干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果蔬出口,提升塔尔米、刺绣等民贸产品出口比重;进口方面,在继续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进口同时,扩大小麦、蜂蜜、水产品等非资源类产品进口量,提升“三日免签”边民互市运行效益。旅游方面,重点以过境旅游为突破口,力促赴阿拉湖“三日游”团签取得实质性进展。商贸物流方面,重点推进商业综合体建设,以内贸促外贸联动发展。

    (五)高效推进,促进项目建设

    项目投资是加速发展的第一引擎。紧盯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加大“跑办”力度,争取多上、快上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在电力方面,完成粤水电和丰煤电一体化、华电沙湾热电联产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准北750千伏输变电、中电投塔城热电联产等重点项目,力争大唐老风口风电、金风科技风电三期等项目建成投运,稳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交通方面,积极推进克塔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十三五”建设规划,争取克塔铁路一期克拉玛依至铁厂沟镇段线下完工,二期铁厂沟镇至巴克图段开工;推进和丰、乌苏、裕民机场前期工作,力促开通塔城至伊宁航线;推进国道219线(和丰经塔城至裕民段)和335线(河北承德至塔城段)一级改高速建设项目的跑办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在水利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快塔城市阿不都拉、乌苏市吉尔格勒德水利枢纽、额敏县玛热勒苏水库建设进度,尽快开工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在煤(盐、石油)化工业方面,强力推进和什托洛盖矿区规划审批及落实塔城地区油砂探矿权等工作,制定白杨河矿区开发方案,督促苏新能源和丰煤制天然气、庆华和丰非常规油气资源及煤炭综合加工利用等项目加快建设;加快乌苏华泰、明源石化、玉玺石化等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宝塔化石重油制烯烃芳烃项目开工建设,支撑地区固定资产投资。

    (六)加强监管,促进财税金融顺利完成

    进一步完善涉资源类财政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分析研究,摸清税源家底,找准征缴依据,既防止征收“过头税”,又防止出现超越权限的减税、缓税、免税之举。重点抓好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临时性税收征管和清欠工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立涉油收入研究协调机制,加大油品分类、进项抵扣等政策研究,密切跟进核实油气产量,努力通过扩大产销拉动财政收入增长。优先保障民生项目支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早日产生效益。强化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大力促进金融业发展,深化政银企合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配套资金需求,保持地区贷款增长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地县两级担保公司作用,积极运用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成果,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全力推进,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高效实施尊老爱幼“双十”工程,新建、扩建县级学前“双语”幼儿园10所,建成地区老年福利楼和塔城群众文化宫,提高老年儿童生活质量。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乌苏、和丰职业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争创沙湾县教育强县,力争和布克赛尔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自治区认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整治“有偿家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乌苏、沙湾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改革,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争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主体完工,地区中医院中医诊疗中心、地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投入使用。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搬迁一批,完善一批,转移一批,扶养一批”措施,确保完成2167户、8726人脱贫任务。解决“十二五”规划内剩余4.7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坚持就业第一,确保城镇实现就业1.9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6万人(次)。

    (八)发挥主体,促进援疆项目管理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要求,抓好2015年援疆项目建设管理、“十二五”援疆规划总结和“十三五”援疆规划编制工作,把项目建设重点更多倾斜到基层和民生上,进一步突出维稳、就业、教育、医疗、人才等民生领域。加大在辽宁宣传塔城力度,重点在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民族特色手工等劳动密集型项目方面进行招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继续扩大“巴克图论坛”品牌效益,高质量、高效益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新区城镇综合功能。

    (九)全力以赴,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新突破

    全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强对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和丰等6个工业园区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能关,确保新上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或自治区限额标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依托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对神华国能和丰火电、欧太铬业等重点能耗企业用能情况进行管理,提高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综合利用率。加大对全区15家重点能耗企业和列入自治区“万家企业”的13家重点企业节能监察监管力度。实施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促进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序推进,力争完成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

    (十)加强调控,促进物价平稳运行

    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继续落实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出台塔城、额敏、裕民城市自来水价格方案。完善水利工程农业灌溉水价格形成机制,择机调整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适时推进农业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进价格政策,结合农村农民用水协会发展情况,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末级渠系维护收费改革。落实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上网电价政策,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供暖价格改革,在有条件的县市实施两部制热价改革试点。

    地区及各县市尽快出台落实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细则,确定价格调节基金经费来源,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积极建设“平价商店”、“爱心菜店”、“爱心肉店”,持续发挥平抑稳定物价作用。以县市为主体,逐步建立牛羊肉、重点蔬菜储备。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重点监测农副产品、农资商品价格动态,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农产品市场收费,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副产品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根据CPI涨幅情况,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实现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的动态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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